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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何艳华

    我因1999年12月12日上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15天,后公安人员和家里人手按手写了“保证书”才被释放。在2000年4月9日再次上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家人给办了保外。因当时自己有怕心,家人写了“保证书”和“决裂书”,自己也随和了。通过学法,我知道自己的行为不配做大法弟子,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但我一定会加倍弥补,认真做好三件事。在此声明,自己从前所说、所写和别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会听师父的话,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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