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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洪仁

    我40岁。2000年底被非法抓捕,先后被非法关押于监视居住所、洗脑班、劳教所、看守所。于2001年7月19日被非法判刑10年。在监狱中由于长期被非法长期洗脑,非法所谓帮教即狱警包夹,近期因自己有执著,向邪恶做了妥协,给大法及自己正法路上抹了黑。深感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做了大法弟子最不应该做的事。今特此声明在狱中所说、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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