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美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弟子。在2000年1月,公司保卫科到我家,强迫我在保证书上签名。我特此声明,此类的签名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0/8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