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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明
我1999年10月进京上访,后被公安部带回,非法拘留,强制参加“转化学习班”,后被迫写了“保证”,交了“抵押金”被保出,在此过程中及此后的一段时间,自己做了一些有愧大法、对不起师父之事,深感痛悔,为弥补自己的过失,跟上正法进程,特此如下声明: 一、以前自己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言行一律作废。 二、“坚修大法紧随师”在正法进程中发挥大法一粒子作用,慈悲众生,奋力精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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