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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田 我于2000年6月份证实大法后,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押回关進看守所。在此期间,我女儿和姐姐在外面替我写了“保证书”,不让我炼功。我在里面也说“不上京上访,不参加任何活动”。通过反复学法才认识到自己错了,特此严正声明:自己和家人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旧势力决裂到底。加倍弥补给正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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