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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秀芹

    我1996年春天有幸得法,得法后由于师父的精心呵护,使我一身的病全好了。7.20被邪恶勒索现金5000元,后又因進京上访被邪恶绑架在派出所关押一个月,绝食走出。2002年我的外甥考上了军官学校,派出所的人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就不让我的外甥上学,使我的全家人都给我施加压力,由于学法不深,被迫写下了“保证书”,事后整天沉浸在痛苦与悔恨之中,现严正声明“保证书”作废。我决心从现在开始,一定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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