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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杏言 在1999年7.20邪恶旧势力最初迫害法轮大法的几天内,由于我学法不深,在村里强烈的逼迫下,所写的两次“保证书”和在镇派出所签的名、有对师父和大法过激的言行,一律作废。那是在强烈逼迫下写的,不是出自内心的,现在特此郑重声明。坚决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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