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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凤英

    2002年我被委主任举报,春节晚上8点多,分社和派出所的恶警来七、八个人闯進屋乱翻,把师父法像、大法书、录音机拿走,把我也带到派出所。他们叫我写“保证”,我不写。这时我儿子也到了派出所,他们叫我儿子代写了。现在我声明,我儿子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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