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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范新花

    我于96年有缘得法,经学法炼功,身心受益无穷。2000年我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随后送到洗脑班迫害,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下了“悔过书”,走了很大的弯路,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在此我郑重声明:所写的“悔过书”全部作废。今后我下决心要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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