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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霞 凡是我写过、说过或者别人代我写的“保证不修炼法轮大法”的任何“保证书”,一切作废。保证在今后的修炼大法的路上,走好每一步,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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