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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商洪波

    自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后。由于我学法不深,区派出所到单位把我们修炼法轮功的学员找去,在他们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前我所说、所写,今天郑重声明,此“保证书”非本人所愿,全部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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