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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世昌、叶式华、张玲、肖洪明
我们在修炼过程中,一切都必须以师父的教诲为准,“以法为师”。 在这里严正声明,过去我们向有关部门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法理、不符合师父教诲的一切作废。并且向我们最伟大、最慈悲的师父认错、请罪,请师父给我们一个悔改的机会。 今后在任何时候我们一定坚信李老师及法轮大法,严格按照大法要求,严肃对待正法修炼,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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