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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青华 我在以前遭受迫害时,说出、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彻底作废。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那些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回到正法洪流中来,助师在世间证实大法,永不改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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