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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萍 在往派出所送真象资料时,被非法迫害15天后,家人所写的“保证”和我在证实材料上的签字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我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在证实法中走好最后的路,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0/90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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