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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崔厚祥

    由于我修炼法轮大法,2001年元月初遭到当地恶警非法抄家、拘留。我老伴也是炼功人,两人一块被抓進拘留所两次,共关押十余天。在拘留所根本没有讲理的地方,不情愿的违心写了“保证书”才把我们放出来。回家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发生,在邪恶形势威逼下,我和老伴又写了“保证书”。之后回想起来非常内疚。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绝不承认邪恶旧势力对大法的迫害,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紧随师父修炼下去,坚修大法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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