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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阚朝华

    我于98年12月1日得法,自此明了人生真谛。邪恶铺天盖地诬蔑师尊及大法后,我为大法说一句话,于99年11月依法正义上访,后被邪恶非法绑架劫持,由于用常人心对待迫害,在高压下,跟邪恶玩文字游戏,写了“不炼功”和遵守邪恶“公安六条”。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写了决不应该写的、做了决不应该做的,这些都辱没了大法弟子的称号,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无论何时何地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说、所做、所为全部作废。彻底清除旧势力黑手和烂鬼及其一切干扰破坏,坚定的走师尊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认真做好三件事,走好正法路,不负恩师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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