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梅春珍 在1999年7月,邪恶开始诬蔑大法的时候,我与很多同修去了市政府,听说被“挂名”,单位领导后来找我叫我们签“保证书”,当时由于怕心加个人的圆滑,我说“反正我不签,你签就你签(意思是他替我签)”。随着学法的深入,我知道一个生命在关键时刻是自己说了算的,所以在此严正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不论谁替我所签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一定跟师尊走,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