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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丽娟 自己在残酷刑罚中,违心写下的“不修炼法轮功”的“三书”及有关违背大法修炼原则的言论和行为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勇猛精進,按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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