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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包安玉

    我98年有缘得大法,2000年5月我和本地同修出去集体炼功,被拘留15天。2001年4月被抄家。2003年6月邪恶抄家时,邪恶叫我不炼功,为了哄它们我答应了,叫我签字我说写不了而盖了手印。现声明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修炼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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