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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光华 在99年7.20之后,邪恶把我弄到派出所说:现在炼功人员都要签个字。当时自己炼功时间不长,违心的签了名,为此声明作废。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精進实修。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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