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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玲 我认识到过去曾走过一条邪路。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从现在开始要证实大法好,做好三件事。我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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