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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翁美玲

    我自从94年10月修炼法轮大法后,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原来非常严重的心、脑疾病都已痊愈,身心健康了,思想升华了,带来了家庭的幸福和睦,单位也受益(6年多未吃一粒药,不用报医药费),为国家节约了开支。99年7.20后,邪恶不准修炼大法,为了向国家讲明事实,2000年7月我上北京上访途中被非法抓回拘留。10月被迫送到洗脑班。由于抱有执著,对师父讲的法产生邪悟,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并主动将自己珍贵的一切大法书籍、音像资料及全炼功点所有弟子名单交给了邪恶的610办公室。在此期间我并未意识到这样做起到了邪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加重了邪恶对其他弟子的迫害。后来通过抄写师父经文,是大法的威力将我推醒。师父说:“摔倒了你就爬起来,继续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在此我严正声明:所有“保证”及非法拘留证上等等各种签名一律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及参与,走好师父安排的路,尽力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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