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艳

    我出生于1957年农历腊月22日,1998年5月份喜得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在7.20上访后被当地派出所所长和镇长押回,非法关押、拘留并绑架我到了劳教所,强行洗脑。在邪悟者的诱惑下,我背叛了大法和师父,抄写了他们写好的“保证书”,并签了名。2001年4月份,再次非法绑架,被关進看守所,后转到劳教所,他们在问话中并没有多说什么,就对我非法判刑二年。在劳教所,在高压迫害下,顺应了邪悟者的引导,违心的写了“三书”。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全盘否定旧势力强加我的一切。今后,我要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