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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昌义

    由于我修炼大法不精進,于2001年在二七二厂公安、派出所办的洗脑班上,我在“五不保证”上签了字,这是在怕心的指使下错误认为在家里同样可以修炼。这是完全错误的,由于怕心向邪恶势力屈服,是学法不坚定、对法不忠、对师父不敬的行为,所以,导致我修炼层次掉得几乎同于常人,身体也垮了下来,至今我后悔莫及,多亏师父慈悲,又再次挽救了我,我坚定决心,永远跟随师父,精修大法不动摇,直至圆满。在此我特别声明以前在“五不保证”上签字作废。以后只有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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