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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晓兰

    2001年12月,我被邪恶非法送往劳教所劳教1年。在高压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写了“三书”、“保证”,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的事。回家后,我从内心感到非常的后悔和自责。当我看到师尊再一次给我机会的时候,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从今后我要坚定的走师尊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全面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做好师尊讲的三件事,在修炼的路上精進不停。特此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所写的“三书”、“保证”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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