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春艳 我是1999年得法的,得法不长时间,邪恶就开始镇压,因我学法不深,在2001年7月13日晚上10点多钟和丈夫出去洪法时,被恶警抓走,在他们审问时为了保护大法资料,我没有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由于怕心太重,在逼迫下,让骂老师一句话,写一张“保证书不再出去洪法”,我真对不起师父,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所说全部作废。以后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才能对得起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