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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春艳

    我是1999年得法的,得法不长时间,邪恶就开始镇压,因我学法不深,在2001年7月13日晚上10点多钟和丈夫出去洪法时,被恶警抓走,在他们审问时为了保护大法资料,我没有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由于怕心太重,在逼迫下,让骂老师一句话,写一张“保证书不再出去洪法”,我真对不起师父,现在我严正声明所写、所说全部作废。以后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才能对得起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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