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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东甬 我是97年7月3日得法的。99年7月20日以后,干扰很大,使我不能正常学法、炼功,只能断断续续。那时派出所经常派专人对我進行盯梢,让我写“保证”,开始我不配合,后来在它们写的书面材料上我糊涂的签了字。之后,我深感愧疚,我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在此,我严正声明,我的签字统统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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