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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曹军

    我是96年得法开始修炼,得法后使自己道德回升,改掉了自己一些不良的作风和习惯,家庭和睦。可是从99.7.20开始,邪恶的江××政治流氓集团在全国对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镇压和迫害。因我曾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遭到迫害和罚款,精神受到很大的伤害。现在我声明:在看守所和派出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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