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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迎春 我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女儿也是大法修炼者,两次進京证实大法,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在这期间我曾多次去劳教所看望女儿,在劳教所恶警的威胁下,由于我学法不深,看女儿心切,曾几次说些对大法、对师父不好听的话,所以特此声明我所说的作废。今后我一定要跟上证实大法進程,加倍弥补,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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