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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苟长芬 99年后我多次到北京证实大法,两次被劳教,在高压下,我向邪恶妥协,写了“保证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决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我特此声明我所写、所说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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