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福顺 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后,我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所表示的“不再修炼法轮功”,没有一次是真心的,完全是由于学法不深,人心太重造成的,全部是违心的。因此,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紧随师尊,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成为真正大法一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9049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