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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董景泰

    我于2000年去北京上访,遭公安抓捕,被迫流离失所7个月。回家后公安追问我。我说了,它们做了笔录,让我在上边签了字,按了手印,有一次还照了像。后来公安骗我说,为了结案,让我写个文字材料,我就采用双关语写了“材料”。当时以为迷惑了邪恶,但通过学法认识到这也是向邪恶妥协,承认旧势力的安排。邪恶叫干啥就干啥,这还是大法弟子吗?回想起来非常痛心,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写的材料、签的字、按的手印、照的像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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