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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天英

    我于1996年3月份得法,得法后自己身心受益很大。99.7.20以后,自己感到他们这样对待大法太不公正,于是就于2000年10月底去北京上访,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就这样被抓回来,刑拘2个月后又于2001年3月5号被骗到洗脑班。由于自己有太多的执著,还有单位领导的压力――不悔过就开除,这样就以假悔过的名义,写下了违心的“悔过书”,同时给大法造成了不该有的巨大损失。为此我郑重声明我在洗脑班所写下的做出的一切全部作废。我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走好以后的每一步,发挥一个粒子的作用,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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