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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金国

    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0以来,江氏集团利用国家权力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当时由于对大法认识不深,认为只要内心不放弃大法,表面上写的“不修炼保证”和口头上答应邪恶的话是不起作用的。近一段时间看了师父新经文和大法资料,才知道表面上的随和也是向邪恶的妥协和对师对法的背叛。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写的“不修炼保证”和口头上答应邪恶的话全部作废。我要以法为师,认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在修好自己的同时努力去讲真象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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