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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秀华、陈焕娟、于海霞、于海芳、于海滨

    我们以前走了弯路,邪悟、在洗脑班、劳教所等其它场所,在江氏集团邪恶强迫下向恶警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敬师父的事、有损大法的事。我很后悔,非常难受,在此我们严正声明与旧势力所签的约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消除旧势力干扰因素,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对大法的损失,溶入大法整体,走好每一步,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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