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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连娥 2000年冬,在当时那种白色恐怖下,镇派出所将我叫到派出所,逼迫我交出大法书籍和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深,有怕心,所以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给自己修炼造成污点。现严正声明,以前在压力面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及所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今后我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尊,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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