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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严凤蓉 2002年12月23日,一次一同修被判劳教时,由于当时我没注意到安全问题,被邪恶抓住了。由于学法不深,悟性又差,在派出所的拘留证上签了字,做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严正声明当时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重新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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