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明华、杜秀芬、于青云、董建军、郭艳菊、高雅琴、朱秀风、陆学军、李香梅、刘新梅
我们在修炼过程中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一定要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9/11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