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保月

    我今年41岁,97年得法。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多次遭酷刑折磨,臀部被打烂,脚被电棍电得不能行走。在承受不住的情况下,所说所写对不住师父对不住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我决心紧跟正法進程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