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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苏晓勤

    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当地610办公室及公安机关非法判三年劳教,于2001年5月被非法送往劳教所执行劳动教养,我的人身自由和多项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我自1998年修炼以来,身心受益,困扰我多年的过敏性鼻炎、咽喉炎、青光眼、胃病等顽疾不治而愈,同时,我的心灵也得到了净化和升华。在劳教所里,我被强行洗脑和肉体摧残,被迫写下“悔过书”、“决裂书”和“保证书”,这一切都不是我的本意。在此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写过的一切有损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向师父深深忏悔,向同修和广大众生表示歉意。我决心修炼法轮大法到底,在今后的修炼路上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90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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