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王敏立

    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2001年5月被当地610办公室及劳教委非法送劳教所,被非法判刑两年半。我自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感到从未有过的身心愉悦、身体健康,各种病患不治而愈,特别是困扰我多年的类风湿关节炎在未吃任何药物的情况下竟奇迹般的好了,我切身感受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威力。在劳教所期间,我被逼迫写下了违背大法、背离“真、善、忍”、不敬师父的“悔过书、认罪书、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坚持修炼真善忍。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90625.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