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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秀玲 99年7月20日以后,因在外面挂“法轮大法好”布标而被判刑三年半。在监狱里,由于邪恶逼迫,违心的写了“转化材料”,现在特此声明一律作废。我会坚定正念,坚定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906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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