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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霰春伟

    我95年得法,得法后,无论是身体健康方面还是道德升华方面都受益很大。由于我怕吃苦,各种执著心强盛,在劳教所、洗脑班和其它场合的高压逼迫、诱惑下,写了、说了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大法弟子称号的东西。今天,我郑重声明:以前我在任何场合说过、写过的不符合大法所为的东西,一律作废!我发誓重新走入修炼,听师尊的话,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我的罪过,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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