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洪秀华
本人坚信坚修法轮大法,在高压下说过“不炼了”是不对的。我现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签过名的全部作废。坚修到底,加倍弥补,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9/11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