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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延花

    我97年得法。通过学法炼功,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应该返本归真”。从此,我走上了修炼的道路。7.20以后,我为反对以江××为首的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出去贴真象材料。由于我学法不深,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写了“悔过书”。通过这段时间学法和学习老师新经文,使我对法理有了新的认识。现在我声明以前写的“悔过书”作废。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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