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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朱彦芳

    我是1997年腊月二十得法的,得法后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使身体各方面得到了健康,使我们全家受益非浅,从此我走上了一条修炼的路。在2001年邪恶迫害期间,大队人员叫我到乡里去一次。那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悟性差写下了不该写的东西,回来后痛悔不已。特此声明:在迫害下,我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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