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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谢宗清

    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4年5月我被派出所叫去写了“保证书”。2004年7月29日又在“610办公室”写了“三书”,他们威胁我说如不写就要对你家里面人怎么怎么样,我坚持不写,他们就自己写了强拉我的手盖了手印。我现严正声明;我写的“保证书”和在“三书”上强迫盖的手全部作废!我要真修大法,以实际行动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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