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谢宗清 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4年5月我被派出所叫去写了“保证书”。2004年7月29日又在“610办公室”写了“三书”,他们威胁我说如不写就要对你家里面人怎么怎么样,我坚持不写,他们就自己写了强拉我的手盖了手印。我现严正声明;我写的“保证书”和在“三书”上强迫盖的手全部作废!我要真修大法,以实际行动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