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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正云

    我是1996年得法,在修炼过程中,受益非浅。因学法不深,在7.20邪恶旧势力的迫害中,当时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走了一年半的弯路,把大法书、师父法像、法轮图及《论语》都烧了。因有怕心,我多次说过“不炼了”,还说过“丈夫和两个女儿不炼了”。在此我严正声明:以上所写、所说、所做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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