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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艳杰

    我在一次在发放真象材料时,被邪恶举报進入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违心的写了一份“保证书”,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回来以后,觉得自己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同修。我现在特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放下所有常人心,做好师父的三件事,在今后的修炼路上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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