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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勋芳 我以前说的,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话,以及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在此全部作废。坚定正念,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在修炼路上正念正行,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5/907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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